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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兴振业律师事务所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
查看:2009  发稿日期:2020-02-05 10:07:11

陕西兴振业律师事务所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

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,全面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,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、省司法厅、省律协和市司法局、市律协部署要求,切实做好我市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,特制订本律师事务所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。

一、总体目标

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及时有效采取各项防控措施,提高本所的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,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,使全体工作人员了解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预防方法,充分认识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,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,强化防范意识,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,确保全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
二、工作原则

依法防控,科学应对;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;群防群控,分级负责。

三、组织机构

此次疫情发生后,我所高度重视防控工作,服务团队第一时间进行了电话沟通,对疫情的防控工作做了部署和落实。

(一)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
  长:李建华(主任)

副组长:柯春艳(党支部书记)、许斐(副主任)、路春生(监事)

  员:文伟、丁伟、梁聿科、宋佩剑、党宝柱、周郁斌、王梅

(二)领导小组主要职责

1.制订本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。

2.建立健全防治责任制、日常检查制度等。

3.保障物资供应。

4.出现疫情情况时,负责指挥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,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。

5.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和相关数据统计上报。

(三)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分支机构

1.信息组。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教育、疫情信息发布、疫情防控指导,及对疫情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、审核和上报。

组长:柯春艳书记

组员:丁伟、王梅

2.后勤保障组。负责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、手套、体温枪、消毒水等设备的采购和调配工作。

组长:路春生监事

组员:梁聿科、周郁斌

3.门检组。严控各类人员进入本所,对进入的非本所人员进行询问、现场查体温、登记,并向疫情处置组报告。

组长:许斐副主任

组员:宋佩剑、党宝柱

4.疫情处置组。负责日常消毒、疫情评估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实施等。

组长:李建华主任

组员:文伟、周郁斌

四、具体措施

1.春节假期期间,利用微信群、电话沟通等手段,大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知识和防范手段。

2.春节假期期间,对本所全体人员的假期游玩、春节探亲等出行情况进行全面统计、汇总和上报。

3.春节假期结束前,充分准备疫情防控所需物资。对律师所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清理及消毒工作,确保工作场所卫生。

4.严格执行本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,除事关疫情防控工作外,如非必要和迫切,不组织召开会议、培训等聚集性活动,相关工作通过书面或通讯方式进行。不得组织集体外出聚餐、娱乐等非工作必需的活动。

5.律师所全体人员应注重做好个人及家庭疫情防范,尽量减少或不参加多人的外出聚餐、娱乐等活动,相关防御措施按照疾控部门发布的指引执行。

6、正常上班后,工作场所保持通风和干净卫生,坚持每天消毒(根据疫情调整消毒频率)。尽量减少现场办公人员,除行政、后勤等日常运行必须到岗的工作人员外,鼓励律师、实习律师在家或网上办公。建议减少与客户面谈,尽量通过微信、邮件、电话等通讯方式讨论案件或商谈委托事宜。

7、各律师要协调好开庭、会见当事人、阅卷、参加涉法涉诉案件调解、法律援助、信访部门值班等各项工作,因疫情防控的原因需要变更代理人辩护人等,应向律师所防疫应急工作小组汇报。

8.复产复工后,所有人员必须戴口罩进入办公场所,并由门检组逐一检查体温。非本所人员进入办公场所,还需逐一进行身份及联系方式登记。不接受体温检测、不佩戴口罩的应拒绝其进入办公场所。外地回汉的人员需居家隔离观察14天。

9、对有发热、咳嗽等疑似症状的本所人员,要规劝其回家自行隔离观察14天,建议其到指定医疗机构检测、治疗。对有发热、咳嗽等疑似症状的非本所人员,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交其处置。有确诊病例的,密切接触人员应按要求进行隔离,并请卫生部门到办公场所进行消毒处理。

10、依法依规代理涉及疫情的相关案件,维护国家、社会利益及当事人合法权益,防止出现借涉疫情案件恶意炒作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。传播律师行业正能量,切实做到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宣传到位

春节假期期间,充分利用律所微信公众号等有效传播工具,大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宣传知识和防范手段。假期结束后,继续加大宣传力度,确保本所全体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
(二)组织防控到位

1、对于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、与患者有接触史的人员从疫区回汉的人员,应当主动向律师所防疫应急工作小组报告并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。

2.若发现疫情,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,对发病人员实施严格隔离,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。

3.对发病的人员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,进行全面彻底地消毒,切断病菌的传播渠道,消灭传染源。

4.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疫情调查,做好善后处理工作。

(三)疫情报告到位

若发现疫情,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、司法等上级部门,切实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。做到不瞒报、不漏报,确保疫情监测及时准确。

(四)保障物资到位

疫情防控物资如消毒水、口罩、体温计等,及时配发、科学使用,确保我所的消杀、灭菌工作做实,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。

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至疫情完全解除时止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陕西兴振业律师事务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年1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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